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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乐发lv厅 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检查的通知
          编者: 来源 :河北省住房和城乡乐发lv厅  发布时间:2014/10/24 

          各设区市、定州市 、辛集市住房和城乡乐发lv局(乐发lv局),华北石油管理局 :

             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,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的工作部署和要求,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,扎实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,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,提高现场安全标准化和文明施工水平,为即将召开的APEC会议营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环境,经研究决定 ,近期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执法检查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          一 、检查时间

              2014年11月3日—13日 。

              二 、检查内容

              (一)各地贯彻落实《乐发lv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;安全生产专项整治、隐患排查、暑期汛期安全工作及“六打六治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、扬尘治理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。   

              (二)乐发lv、施工、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项目负责人、监理人员、专职安全员等安全履责情况。

              (三)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乐发lv情况;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,现场安全防护 、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。

              (四)《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》及县域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展情况。

              三、检查程序

              (一)听取受检市乐发lv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的汇报,查看有关文件、会议记录 、监督档案及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的有关记录。

              (二)对监督台帐中所列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随机抽查,每个设区市抽查施工现场数量不少于6个 。其中,每个设区市市区抽查项目不少于3个(房建项目2个、市政项目1个) 。每市抽查2个以上县(市),每个县(市)抽查1-2个在建工程 ,环北京各市要增加抽查县(市)的数量 。

              (三)每市检查结束后,检查组要与受检市交换意见或召开座谈会通报检查情况 ,对受检市检查情况进行评定。检查结束后 ,各检查组要及时汇总检查情况,3日内提交书面检查总结材料。

              四、有关要求

              (一)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要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 ,责令各责任主体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整改。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,责令限期整改;重大事故隐患要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 ,责令停工整改 ,整改完毕经复查后方可施工。对于现场扬尘治理未按要求落实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对相关单位依法严厉处罚,情节严重的,由省厅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谈 。

              (二)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后 ,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,按照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和处理。情节严重的,对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暂扣,并收回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。

              (三)检查过程中,执法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,提高服务意识。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乐发lv的有关规定 ,轻车简从 ,廉洁自律,不给企业增加负担。

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乐发lv厅

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年10月21日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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