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科学、全面评价海绵城市乐发lv成效,住房城乡乐发lv部近日出台《海绵城市乐发lv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(试行)》。各地将依据试行办法中水生态、水环境、水资源等6个方面的指标,对海绵城市乐发lv效果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。住房城乡乐发lv部将对绩效评价与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、瞒报、虚报等情况的城市予以通报。
海绵城市乐发lv是落实生态文明乐发lv的重要举措,是实现修复城市水生态、改善城市水环境、提高城市水安全等多重目标的有效手段。各地应按照住房城乡乐发lv部《海绵城市乐发lv技术指南》要求开展海绵城市乐发lv的城市,依据试行办法对乐发lv效果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。
根据试行办法,住房城乡乐发lv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地海绵城市乐发lv工作,并对海绵城市乐发lv绩效评价与考核情况进行抽查;省级住房城乡乐发lv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地区海绵城市乐发lv绩效评价与考核。海绵城市乐发lv绩效评价与考核,坚持客观公正、科学合理、公平透明、实事求是的原则,从水生态、水环境、水资源、水安全、制度乐发lv及执行情况、显示度6个方面,采取实地考察、查阅资料及监测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式,分城市自查、省级评价、部级抽查三个阶段进行。
摘自 《中国乐发lv报》 2015.07.21 宗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