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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乐发lv厅关于印发《建筑业营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》的通知
          编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6/5/11 

           
          附件
          建筑业营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
          计价依据调整办法
           
          一 、调整依据
          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38号);
          (二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(国务院令第540号);
          (三)《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乐发lv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》(建办标〔2016〕4号);
          (四)《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);
          (五)《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4〕57号);
          (六)《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9〕9号);
          (七)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〈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〉的通知》(财税字〔1995〕52号)。
          二、调整范围
          2012年《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》 、2012年《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河北省消耗量定额》、2012年《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》、2012年《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》 、2013年《河北省市政设施维修养护预算定额》 、2013年《河北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》、2013年《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》、2013年《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、2014年《河北省古建(明清)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》 、2014年《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》 、2015年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》、2013年河北省《乐发lv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》 。
          三、调整内容
          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,相应计价依据调整方式如下: 
          (一)一般计税方法
          在现行计价依据体系不变的前提下,按照增值税征收有关规定,调整税金计算程序。计算程序为:
          税金=应纳税额+附加税费(包括城市维护乐发lv税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)
          1. 增值税应纳税额和附加税费计算
          增值税应纳税额=销项税额-进项税额
          销项税额=(税前工程造价-进项税额)×11%
          增值税应纳税额小于0时,按0计算。
          附加税费=增值税应纳税额×附加税费计取费率
          附加税费计取费率如下:
          附加税费计取费率
          项目名称
          计算基数
          费率(%)
          市区
          县城、镇
          不在市区、县城、镇
          费率
          应纳税额
          13.50%
          11.23%
          6.71%
          2.进项税额计算
          进项税额=含税价格×除税系数
          各费用含税价格组成内容及计算方法与营业税下相同,除税系数即各项费用扣除所包含进项税额的计算系数。
          (1)人工费、规费 、利润、总承包服务费进项税额均为0。
          (2)材料费、设备费按“材料、设备除税系数表”中的除税系数计算进项税额。
          材料、设备除税系数
          材料名称
          依据文件
          税率
          除税  系数
         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  、土、石料、自来水、商品混凝土(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) ;
          以自己采掘的砂 、土、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、瓦、石灰(不含粘土实心砖、瓦)
          《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》()
          3%
          2.86%
          农膜 、草皮、麦秸(糠) 、稻草(壳)、暖气 、冷气 、热水、煤气 、石油液化气、天然气、沼气、居民用煤炭制品 ;
          《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9〕9号)、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〈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〉的通知》(财税字〔1995〕52号)
          13%
          11.28%
          其余材料(含租赁材料)
          《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9〕9号) 、《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36 号)
          17%
          14.25%
          以“元”为单位的专项材料费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4%
          以费率计算的措施费中材料费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6%
          设备
           
          17%
          14.34%
          (3)机械费
         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除税系数按下表计算,以费率计算的措施费中机械费除税系数为4%。
          机械台班单价调整方法及适用税率
          序号
          台班单价
          调整方法及适用税率
          1
          机械
          各组成内容按以下方法分别扣减。
          1.1
          折旧费
          以购进货物适用的税率17%扣减。
          1.2
          大修费
          考虑全部委外维修,以接受修理修配劳务适用的税率17%扣减。
          1.3
          经常修理费
          考虑委外维修费用占70%,以接受修理修配劳务适用的税率17%扣减。
          1.4
          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
          按自行安拆运输考虑,一般不予扣减。
          1.5
          人工费
          组成内容为工资总额,不予扣减。
          1.6
          燃料动力费
          以购进货物适用的相应税率或征收率扣减 。
          1.7
          车船税费
          税收费率,不予扣减。
          2
          租赁机械
          以接受租赁有形动产适用的税率扣减。
          3
          仪器仪表
          按以下方法分别扣减。
          3.1
          摊销费
          以购进货物适用的税率扣减。
          3.2
          维修费
          以接受修理修配劳务适用的税率扣减。
          (4)企业管理费除税系数为2.5% 。
          (5)安全生产 、文明施工费除税系数为3% 。
          (6)暂列金额、专业工程暂估价在编制****投标限价及投标报价时按除税系数3%计算 ,结算时据实调整。
          (7)在计算甲供材料 、甲供设备费用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时,其对应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均为0 。采用工料单价法计价的,甲供材料 、甲供设备的采保费按规定另行计算,并计取销项税额。
          3.计价程序及表格调整
          (1)工料单价法
          增加“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汇总表”、“材料 、机械、设备增值税计算表” ,调整工程造价计价程序。
          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汇总表
          序号
          项目名称
          金额(元)
          1
          材料费进项税额
           
          2
          机械费进项税额
           
          3
          设备费进项税额
           
          4
          安全生产、文明施工费进项税额
           
          5
          其他以费率计算的措施费进项税额
           
          6
          企业管理费进项税额
           
          合计
           
          材料 、机械 、设备增值税计算表

          编码
          名称及型号规格
          单位
          数量
          除税系数
          含税价格(元)
          含税价格合计(元)
          除税价格(元)
          除税价格合计(元)
          进项税额合计(元)
          销项税额合计(元)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合计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 
          /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
          序号
          费用项目
          计算方法
          1
          直接费
          1.1+1.2+1.3
          1.1
          人工费
           
          1.2
          材料费
           
          1.3
          机械费
           
          2
          企业管理费
          (1.1+1.3)×费率
          3
          规费
          (1.1+1.3)×费率
          4
          利润
          (1.1+1.3)×费率
          5
          价款调整
          按合同约定的方式、方法计算
          6
          安全生产 、文明施工费
          (1+2+3+4+5)×费率
          7
          税前工程造价
          1+2+3+4+5+6
          7.1
          其中:进项税额
          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汇总表
          8
          销项税额
          (7-7.1)×11%
          9
          应纳税额
          8-7.1
          10
          附加税费
          9×费率
          11
          税金
          9+10
          12
          工程造价
          7+11
          (2)综合单价法
          增加“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汇总表”、“材料、机械 、设备增值税计算表”,调整“单位工程费汇总表”。
           
          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汇总表
          序号
          项目名称
          金额(元)
          1
          材料费进项税额
           
          2
          机械费进项税额
           
          3
          安全生产 、文明施工费进项税额
           
          4
          其他以费率计算的措施费进项税额
           
          5
          企业管理费进项税额
           
          6
          暂列金额进项税额
           
          7
          专业工程暂估价进项税额
           
          8
          计日工进项税额
           
          合计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材料、机械 、设备增值税计算表

          编码
          名称及型号规格
          单位
          数量
          除税系数
          含税价格(元)
          含税价格合计(元)
          除税价格(元)
          除税价格合计(元)
          进项税额合计(元)
          销项税额合计(元)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合计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 
          /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

          序号
          名称
          计算基数
          费率 (%)
          金额(元)
          其中(元)
          人工费
          材料费
          机械费
          1
          单位工程1合计
          1.6+1.10
          /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1.1
       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1.2
         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1.2.1
          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1.2.2
          其他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1.3
         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 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1.4
          规费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1.5
          安全生产 、文明施工费
          1.1+1.2+1.3+
          1.4
          费率
           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1.6
          税前工程造价
          1.1+1.2+1.3+
          1.4+1.5
          /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1.6.1
          其中:进项税额
          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汇总表
          /
           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1.7
          销项税额
          1.6-1.6.1
          11%
           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1.8
          应纳税额
          1.7-1.6.1
          /
           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1.9
          附加税费
          1.8
          费率
           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1.10
          税金
          1.8+1.9
          /
           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/
          2
          单位工程2合计
           
          /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(同单位工程1)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……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 
          /
          合计
          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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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(二)简易计税方法
          建筑工程造价除税金费率调整外,仍按营改增前的计价程序和办法计算 。调整后的税金费率如下:
          税金费率
          项目名称
          计算基数
          费率(%)
          市区
          县城、镇
          不在市区、 县城 、镇
          税金
          税前工程造价
          3.38%
          3.31%
          3.19%
          四 、执行时间
          (一)本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。
          (二)在建工程,2016年5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办法调整 。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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